感情不好引产(感情不和引产能开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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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情破裂,女方把怀孕6个月的孩子引产打掉,男方不知情也不经过男方同意的...
1、您好!女方未经男方同意做人流或引产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比如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
3、女方私自打掉胎儿不犯法,但如果男方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4、关于孩子的概念,孩子原本不属于你,只是借你之腹到达这个世界,他有独立人格,必须获得尊重,每个父母都有富养儿女的责任,他的成长要尽力抚养,这是义务,同样也不能要求回报。长大后自立。
2怀孕5个月感情破裂能不能引产
不可以 必须有男方的同意(签字),才可以手术。
不用开证明,直接去医院引产可以。可怜的生命,就这样残忍地停止,简直是作孽。忍不住要批评你。为什么没有考验好,就这样盲目的去试着栽种一个新的生命。这个生命无论是停止或者继续都将是痛苦的。
您好!女方未经男方同意做人流或引产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一般情况下,怀孕三个月以内的胎儿才能做刮宫(人工流产),超出三个月就只能引产了。
那么和好了可以继续组建家庭,把孩子生下来。不过看你的描述,你的男朋友显然缺乏责任感,还有点严重,你找了一个错的人,就算结婚了,也不会幸福。如果他离开了你,千万不能留孩子,人生就毁了,还有孩子的。
法律主观:5个月的孕妇离婚可以引产吗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申请上诉。 是女方申请起诉离婚的,当然男方在一审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以内也可以上诉。
3怀孕五个多月因为感情不合,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这种情况引产证明可以开...
1、是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医生是怕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开据条件 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
2、引产证明是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但是一般来说, 是禁止妇女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6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引产手术。
3、你如果继续跟这人在一起肯定是不幸福的,你还年轻,这孩子不能要,毕竟生下来也不能好好的生活。多跑几家医院去试试吧,应该是可以引产的。怀孕期间不能吃药,要不生出孩子是有缺陷的,更不能要了。
4、对于引产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一般大医院超过3个月需要引产证明提供,大月份引产***规定需要提供未婚证件或者已婚引产大月份计划生育同意引产证明书。除了这些以外,大部分的医院不会要求其它的特殊证明,不过带***也是必要的。
5、引产的话一般分为三个过程,手术前检查,手术进行中以及手术后的护理。
6、怀孕五个月,胎儿已经基本成形,所以这种时候去医院引产都是需要开证明的。因为现在***对于这方面管理的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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